外觀
同人是什麼?
之前我們參加 FF24 的時候,有圈外的朋友問我「FF24?那是什麼?」(順帶一提,我們的FF24 新刊絕讚通販中喔!)。我想,如果問題是「Fancy Frontier 開拓動漫祭是什麼?」,這裡的阿宅一定都答得出來吧!但如果問題變成是「同人」或者「同人作品」是什麼的話,問題好像就沒這麼容易了。該來的還是會來,今天我們就來談談「同人」是個什麼樣的概念。
一開始,不能免俗的還是要來說文解字一下,並作點小小的歷史回顧。「同人」從字面上的意義來指的是「志同道合之人」。於是當一群志同道合之人通力合作起來,來做些什麼事的時候,他們所作的事情就能被稱作「同人 OO」。最早出現的「同人 OO」是「同人雜誌」,也就是後來簡稱為「同人誌」的東西。在日本,最早的「同人誌」一般認為是明治時期的文學社團「硯友社」,於 1885 年開始發行的文學雜誌《我樂多文庫》,內容是發表社團成員的各式創作。在《我多樂文庫》之後,陸續有不同的文學團體、流派發行自己的社團刊物,形成的日本近代文學史上的一個文學運動。這種「文藝系同人誌」,內容雖然與當今的「同人誌」有很大的不同,其內涵與精神其實相當接近。
然而「同人」們一起作的事情不只有發行同人誌。不只同人創作可以採取各種形式,同人創作也可以在各種活動或通路內流通。因此,這些與同人創作相關的活動、組織或單位,也都可以被叫做「同人 OO」。常見的「同人 OO」有:同人社團(製作同人作品的社團)、同人即售會(就是像 FF 這樣的活動啦)、同人商店(專賣同人創作的實體商店或網路通路)、同人遊戲、同人音樂(同人社團創作的音樂和遊戲)……等。從上述用法我們可以看到,「同人」這個詞通常用在某類「創作品」上,或與此類「創作品」相關的組織或活動上。因此,問題會轉到一個更根本的方面:到底那些創作可以被看作是同人創作?若能解決這個問題,我們就可以解決所有跟「同人」有關的定義問題。
「同人」創作最基本的定義,我認為是「業餘玩家」或「愛好者」的創作品。「業餘」在辭典上的意思是「不是為了工作而作,而是為了樂趣(pleasure)而作」。我相信這符合大多數同人參與者的心態。從字義或字源學的角度來說,「業餘」(amateur)這個英文字的法文字源,本身就是「喜愛某件人事物」的意思;因此,用「業餘」來定位被「愛」所驅動的同人活動,我覺得也相當恰當。另外,以現有的調查資料來說,我也認為從客觀條件來看,「同人即是業餘」的定位亦符合大部份同人社團在調查中所呈現出來的收支狀態。以日本當今最大的同人即販會、某種意義上可以看成是 ACG 同人文化的發源地——Comic Market 來說,2010 年,主辦單位曾經調查過參展社團的收支狀態。前一年(即 2009 年)有盈餘的社團只佔了全體的 3 成多一點;盈餘超過 20 萬日圓(調查中最高收入級距,但仍不到一般上班族的一個月月薪)的社團更僅佔了 7.3%。由此可見,絕大部份的同人社團進行同人創作,基本上真的不是將其作為職業或為了養家活口,而是為了「愛」。

那接下來你可能會問:「那些作品感覺超級精美,擺明了就是專職經營,每次活動排隊人龍都滿滿滿,又大賺特賺的大手社團,又該怎麼說呢?這些社團就不太適合看作是業餘社團了吧」。沒錯,這些人的卻不太像業餘社團,所以為了處理這些人,我們必須把「同人」的定義再放寬一點,作法很簡單:就是承認這些人其實不是業餘創作者,但由於某些原因,這些人一直都跟普通的業餘創作者混在一起活動、發表作品,使得他們最後被人們歸類為「同人」創作者。換言之,若要修改原本的「業餘」定義,使「同人」一詞能夠涵蓋大手社團(這種修改恰當與否則是另外一檔事),則應該從「通路」這個元素出發,把「同人」社團看成是「主要在同人即販會中或是透過同人通路來發行自己的創作品」的社團。
同人很重要嗎?因為我們也是同人社團所以同人當然很重要(被毆飛)。不是啦,同人真的很重要,是因為同人活動參與門檻低,因此是一般愛好者切入創作活動最容易的管道。許多著名的漫畫家或遊戲製作公司早年都是從同人活動起家,一步步磨練技巧,摸索市場口味,等到功力累積到一定程度後就一舉商業出道,或受業界賞識而挖角出道。要舉例子的話,這種例子真的是說也說不完。著名的例子有漫畫創作社團 CLAMP(代表作《魔法騎士雷阿斯》、《庫洛魔法使》、《xxxHOLiC》等);遊戲製作社團 TYPE-MOON(代表作《月姬》、《Fate/Stay night》等)等。

《庫洛魔法使》漫畫封面

《Fate/Stay night》遊戲封面
而在台灣這種商業 ACG 創作不甚興盛的地方,很多時候同人通路甚至是發表創作的唯一可行管道。因此,雖然很多同人社團都還是在摸索階段,但如果各位看到有興趣的作品的話,還是希望大家能夠多多支持,譬如說我們社團的作品……(再被打)。至於那些發展的很好的大手社團,大家除了支持以外,也期待他們能夠往「商業出道」這條路發展。除了能站上更大的舞台發光發熱以外,更希望他們能夠帶動「母雞帶小雞」的效應,厚植台灣 ACG 的創作根柢。
你對「同人創作」的看法是什麼呢? 你最喜歡的同人創作者是? 關於同人的各式話題,歡迎各位與我們一起討論喔~

